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苏公司2021—2022年度新能源收购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公司2021—2022年度新能源收购项目财务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苏公司拟收购新能源发电项目,包括已建成和具有项目开发权但未投资开发的项目。计划收购容量1GW。
分两个标段,标段1(已经建成的存量项目)、标段2(具有投资权但未投资开发的项目)。
2.2采购范围:开展尽职调查,对项目公司的概况、估值;项目经营及财务状况、股权收购方案出具财务顾问报告、财务测算分析、风险及评价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参与编制电力行业并购财务顾问报告项目不低于5个,其中新能源项目装机总量不低于100MW。(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费率最高限价万分之四;项目单价最高限价30000元。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9月4日15:00起至2021年 9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