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数据中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公司名称)。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落实集团公司十四五期间数字化转型的要求,加快推进江苏公司清洁化、智慧化、精益化一流区域公司建设,结合华能江苏公司数字化体系顶层设计需求,重点打造区域级风光火储和分布式综合能源数据中台基础环境,加强1个中心(应急指挥中心),4个平台(海上风电智慧运维平台、燃机运维大数据平台、光伏运维大数据平台、一日经营平台)应用一体化的规划建设。
通过区域级风光火储和分布式综合能源数据中台的建设,推动江苏公司新业务的发展、结构的优化、质量的提升,为公司打下坚实根基,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的应对新能源行业“集约化、规模化、高质量、低成本”的趋势。以现有的应急指挥中心为管理抓手,建立区域级数据中台和数据中心,将江苏所有风电、光伏、燃机、煤电等数据全量接入,通过数据集成分析,不断扩大资源获取的覆盖面与广度,为江苏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清洁化、智慧化、精益化一流区域公司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设地点:南京
技术规格要求:统筹规划江苏公司数字化体系建设,以数据中台作为统一的数据平台,以门户系统作为统一的管理平台,融合云平台(业务中台)作微服务部署架构,将三者进行整合。即可满足后期新上系统数据库功能,又可为新上信息化项目基于该平台进行拓展。总体技术架构为:统一管理平台+云平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
以数据中台为底座,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安全稳定汇集公司所有风电、光伏、燃机、煤电以及外部区块链、互联网等有价值的数据,经过数据中台加工处理,形成能源标准数据模型,沉淀于数据湖,为算子集提供数据支撑。最终创建1个中心(数据中台 + 应急指挥中心),4个平台(海上风电智慧运维平台、燃机运维大数据平台、光伏运维大数据平台、一日经营平台)专业算子集,为公司各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服务。后续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可增加算子集功能。
在中台之上采用微服务架构,按“松耦合”的方式拆分,实现业务应用的快速发布、快速部署上线、快速功能升级,资源自动化弹性伸缩。
最上层构建统一门户系统,各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并且满足密码安全策略的要求,也便于后续应用系统的集成,使得大数据应用中心便捷高效,简单易用,全面提升用户体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90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和验收工作。
规模:华能江苏公司数据中台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数据中台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数据治理能力。(请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数据治理或数据中心平台相关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新能源数据监视系统或数字化展示系统研发能力。(请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能源数据监视或数字化展示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3个及以上发电行业大数据平台或者数据中台系统项目建设业绩。(请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9月4日15:00起至 2021年9月 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