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德邮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 GDS-GC-GK-2021137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 发改投(2021)7号
2.4 资金来源: 安徽省邮政公司专项资金
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1]: 主楼建筑安装工程(包含土建、桩基、安装工程等);室外工程(包含围墙工程、道路及停车场、院内管网及庭院照明等;室外工程不含水电)建筑面积约5500㎡。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8 计划工期: 280日历天
2.9 建设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来,具有房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须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
3.4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含10 分)到 15 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本数)到 20 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 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 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7?1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7?1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 年9月27日 10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9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9月27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 投标人须登录广德市 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 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 年 9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 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 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 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广德市 服务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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