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鹤庆溢鑫铝业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新能源工程建设(北京)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鹤庆西邑镇东侧500米处云铝工业厂房上,场址中心距鹤庆县直线30km,大丽高速公路东侧,厂址位置坐标介于东经100°11'01"、北纬26°16'16"。建设于云铝厂房屋顶及厂区空地上,厂房屋顶均为东西坡平均坡度10度,场地海拔2306m左右,面积约209530.933平米。拟布置光伏直流侧容量26.41464MW,交流侧容量20MW。
规模:26.41464MW(最终以可研内审版容量为准),最高电压等级:10kV;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112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带电投运。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光伏厂区支架基础、10kV干式变压器基础、场地平整、安装预埋件、屋顶支架基础、夹具安装等土建工程施工;2、组件、支架、逆变器、开关柜及干式变压器等设备安装、全场线缆的敷设(含电缆沟开挖及回填);3、全厂区电气设备调试、通信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等二次系统的安装及调试;4、厂区的防雷接地工程及所有设备的电气交接试验、屋顶施工安全防护工程、配合并网及消防等合规性手续办理,试运行通过后的12个月缺陷责任期。
除招标人供应的主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外,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卸车和保管、转运(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安装、调试、质保等全部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4日9:00起至2021年9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