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电厂三期及滨海电厂#8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吸收塔搅拌器及事故浆液箱搅拌器招标公告
ZJTY1021123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股份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8锅炉技改工程项目烟气超低排放吸收塔搅拌器及事故浆液箱搅拌器采购,包括15台吸收塔搅拌器和7台事故浆液箱搅拌器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其中乐清三期12台吸收塔搅拌器和4台事故浆液箱搅拌器,滨海#8机组3台吸收塔搅拌器和3台事故浆液箱搅拌器。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3个项目及以上单机容量为600MW 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整套吸收塔侧入式搅拌器设备的2 年及以上(2019年8月1日前投运)国内运行业绩(不包括局部检修更换搅拌器及其配件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运行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包含合同供货范围、设备性能参数以及使用条件等页面。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9:30。
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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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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