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涿鹿县桑干河灌区2021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改农经【2020】17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涿鹿县桑干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70%、3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 2.2 招标范围: 2.2.1建设内容:渠道衬砌2.73千米,退水渠疏浚30.98千米,渠系建筑物22座,防护工程7.4千米,拆除重建农桥5座,量水设施46座。 2.2.2招标内容: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设计和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结算、工程保修工作。 2.2.3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2家组成。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2.4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7 09:3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2.2 招标范围: 2.2.1建设内容:渠道衬砌2.73千米,退水渠疏浚30.98千米,渠系建筑物22座,防护工程7.4千米,拆除重建农桥5座,量水设施46座。 2.2.2招标内容: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设计和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结算、工程保修工作。 2.2.3建设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2家组成。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2.4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7 09:3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2家组成。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2.4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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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27 09:3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