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107榆萨线K46+845-K51+420段双车道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1109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Y107榆萨线K46+845-K51+420段双车道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敖汉旗交通运输局以敖交发〔2021〕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敖汉旗古鲁板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Y107榆萨线K46+845-K51+420段双车道公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古鲁板蒿镇东侧,与乌古线相交,乌古线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4.5m,在起点K0+000-K2+668路段为路基加宽,其中桩号K1+062-K1+164 段为拆除涵洞新建段落:在桩号K2+668-K3+680路段为路基直铺;在桩号K3+680-终点K4+711.87段为新建路段,路线终点与古鲁板蒿镇市政路相交,市政路宽度路基宽12m加宽与直铺路段长度为3.578公里,新建路段长度为1.1339公里,路线总长度为4.711874公里。
本项目在加宽与直铺路段(除桩号K1+062-K1+164段为拆除涵洞新建段落)平纵面线形尽量拟合原旧路指标,桩号K3+680-终点K4+711.87段新建路段平纵面线形指标应参照本设计。
2、技术标准:本项目新建段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K3+680-K4+475.091段采用新建10m路面,K4+475.091-K4+744.874段采用7.5m宽路面,路基宽8.5米。
2.2 本项目建设
2.3 施工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2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09 月 3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 06 月 30 日。
监理服务期:总监办监理服务期 1004日历天(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
段监理服务期 274 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共 1004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地点 |
起讫桩号及工程规模 |
招标范围 |
监理 |
1、Y107榆萨线K46+845-K51+420段双车道公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古鲁板蒿镇东侧,与乌古线相交,乌古线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4.5m,在起点K0+000-K2+668路段为路基加宽,其中桩号K1+062-K1+164 段为拆除涵洞新建段落:在桩号K2+668-K3+680路段为路基直铺;在桩号K3+680-终点K4+711.87段为新建路段,路线终点与古鲁板蒿镇市政路相交,市政路宽度路基宽12m加宽与直铺路段长度为3.578公里,新建路段长度为1.1339公里,路线总长度为4.711874公里。 本项目在加宽与直铺路段(除桩号K1+062-K1+164段为拆除涵洞新建段落)平纵面线形尽量拟合原旧路指标,桩号K3+680-终点K4+711.87段新建路段平纵面线形指标应参照本设计。 2、技术标准:本项目新建段设计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K3+680-K4+475.091段采用新建10m路面,K4+475.091-K4+744.874段采用7.5m宽路面,路基宽8.5米。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安全环保及其附属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如果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在其他已经中标的项目中任职的,本项目中标后,未能从该项目撤离的取消其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分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资料
5.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敖汉旗 》( )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5.5)。
5.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09月 07 日 17时 30 分至 2021 年 09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电子招标
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
标人未按要求下载全部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招标人将拒收其递交的投
标文件。
5.4 投标人自获取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 网( /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2b64936a-65eb-4fc0-951b- 0c09933759c4&categoryNum=014), 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
服务时间:8:00-17:30(星期一至星期日) 统一技术服务 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21:00(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 注意: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敖汉旗 通知公告栏( )”,按要求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及 CA 证书。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9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敖汉旗 一楼开标一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洲街 59 号)。投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版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6.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若采用保函形式)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递交 2000 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网上转账、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原件应单独密封后一起递交)。 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