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大名县项目)水厂以下连接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水农〔202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大名县项目)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新建第四水厂至北峰供水站、马陵供水站、束馆供水站、金滩镇供水站、徐杨庄供水站、张集供水站、鲍庄供水站、龙王庙供水站、孙甘店供水站、埝头供水站,共10个供水站65.56公里供水管道,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和PE管,管径600mm~200mm,设计流量0.03m³/s~0.34m³/s。
2.1.2 计划工期:12个月。
2.1.3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3.1.4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15 15:0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15 15:0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