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港口承灾体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港口承灾体普查项目资金已落实,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 对该项目NTGK-CZPC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方案(修订版)》(苏交建[2021]9号),要求各市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对全省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基本信息、设防情况以及历史灾害发生情况等进行全面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提高交通基础设施风险管理和灾害防御能力。涉及全市85个码头泊位的普查(其中沿江47个,沿海30个,内河8个),共计约11000条普查信息的采集、填报、复核和审核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次南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港口承灾体普查项目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即NTGK-CZPC标段,主要内容为上述全市85个码头泊位的普查(其中沿江47个,沿海30个,内河8个),共计约11000条普查信息的采集、填报、复核和审核工作。进行普查工作报告、质量审核报告等报告编制以及普查工作的对接协调工作。
2.3 工作周期:
填报自检核查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1月);
配合省级抽查修改阶段(2022年2月~2022年4月);
风险评估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0月);
全面总结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底)。
发包人可根据部省(市)级要求对工作周期做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备案专业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2)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航道普查类或港口普查类或者港口安全专项检查类项目。
(3) (3)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5: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 ”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6:0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1年9月28日15:0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29 154 663,会议名称为南通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港口承灾体普查项目第一信封开标会议;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人将不组织标前会议。 (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才可以提取出来编制投标报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若《投标报表》“表1~表13”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业绩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路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单位、业绩、人员等信息不一致的优先以江苏省公路水路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投标报表》信息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9月7日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