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62号)《关于开展龙湾连接线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61号)《关于龙湾郊野单元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1]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_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
新建道路5条,路线总长约4.3公里。其中N1路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北起保静公路(G336),南止于E1路,路线长约1.72公里。E1路(南北向)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北起保静公路(G336),南止于N4路,路线长约1.19公里。E1连接道为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西起E1路,东止于公益性公墓,路线长约0.16公里。N4路规划为单向2车道,近期考虑双向通行,东起于N6路,北止于E1路,路线长约0.65公里。N6路为双向4车道,东起于殡仪馆东南角出入口附近,西止于N4路,路线长约0.57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配套等相关工程。
2.2项目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为 22224.0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1847.84 万元。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初步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之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8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测绘、物探、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交)工验收、设计阶段BIM(含CIM)建设及应用)及工程施工、施工阶段BIM(CIM)建设与应用、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修复等。具体详见工作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
①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工作;
②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③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施工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工作。
注: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或多专业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勘察、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项目投资额、施工合同额、工作内容等满足上述对应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得与施工负责人相互兼任。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6)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部分。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L项修改为本条);②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⑤项修改为本条);③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7)②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施工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⑥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7)、(8)项要求。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施工技术负责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9.
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10.16本项目的工作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后续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