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300MW
范围:根据《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保生态补偿修复方案》相关要求,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工作,主要内容为通过对运行期海洋环境、渔业资源、鸟类、电磁等的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分析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生态修复效果,为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依据。监测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认证类别须同时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或水质)、沉积物、生物(或海洋生物生态)、生物体残留(或海洋生物体)6大类检测能力。
3.2.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已完成的海洋环境监测调查类项目的业绩,监测调查内容至少包括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生态、海洋渔业资源、海洋生物质量中的任意一项,每个业绩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表明工作范围内容有效页,项目实施完毕的有效证明文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9:00起至2021年9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