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绝热材料及废料处置年度预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5991,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绝热材料及废料处置年度预测采购项目,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包括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绝热材料物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以及相应废料处置。合同期限:三年,到货日期:根据甲方需要分批到货,接甲方通知后7天内交货到甲方仓库。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废绝热材料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验收合格文件、排污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火力发电厂绝热材料供货业绩,同时须提供至少2份废绝热材料回收处置业绩(如果供货业绩与处理业绩包含在同一个合同内,则分别计一个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供货清单、供货期限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1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