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能源并网仿真中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新能源并网仿真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未来科学城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验楼A楼。建设规模为1188m2,占地面积约400m2,包括办公区、展厅、设备区的整体装修设计、土建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计划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总工期11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提供2016至今具有装修改造工程业绩(规模大于1000m2)1项,并提供合同封面、盖章页、关键页。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11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15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