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重庆分公司本部驾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重庆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人管辖范围共有13辆各类车辆,其中通勤用车2辆(中巴车)、公务用小型车11辆(其中专驾2辆),设立分公司车班,车班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土星B1栋8层,车班负责职工工作期间生活区至分公司上、下班交通车运输工作,以及负责职工外派公务用车工作。
服务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统一要求或有政策性变化,以及投标人不能履行或按时完成技术协议或合同内的服务项目,双方经友好协商,并结算相关费用后,终止合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重庆分公司本部驾驶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1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