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受宁德市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ZXND-2021-24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单价最高限价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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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德市中心城区中小学生集体过渡性供餐服务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若因政策因素有所变化,中标人需无条件响应要求(包括顺延或者提前终止)) |
15元/人 |
宁德市教育局 |
郭林/0593-2952695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5号 |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招标文件获取
5、 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
6、
公司网址:
7、监督部门:宁德市教育局监督部门
8、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
B、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C、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D、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E、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G、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H、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9、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
13、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账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 宁德
14、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