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学校新建工程
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海行审投资【2021】234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建设规模: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学校新建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位于海安市滨海新区,小学按6轨小学建成;建筑总面积(含地下建筑)约2.1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115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0 月 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含扩初设计优化、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图审图、消防审图、装修图纸审图等;含安监、质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施工现场准备、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各项环境检测)。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江苏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学校设计技术最新规范、标准、规程,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并通过审图;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达到二星,取得绿色建筑设计及运行标识,并通过施工图合格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装配式部件生产、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创优要求:本项目创南通市优质工程奖(紫琅杯)。
2.2招标范围: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学校新建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工程内
容:
1)设计:除二期土建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扩初设计优化(含设计概算)、单体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幕墙、钢结构、电气、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智能化、空调(多联机及柜机、挂机)、消防、太阳能、地下停车场、电梯、窗帘、智慧黑板、讲台等设备及材料等)、 室外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电管道、室外强弱电、道路、景观、绿化、升旗台、入口大门、围墙、田径场及其余运动场地、亮化、停车位、化粪池、门卫室等)、地下室的基坑支护和降水施工图等;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调整的权利。
2)施工:一期工程土建及一期、二期所有室外配套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六通一平(含场地平整、坑塘处理、施工临时围墙、主干道到施工场地临时便道的施工等);基坑围护;土建及安装工程(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电气、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地下停车场、电梯等);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电(含外线、变电设备)、室外强弱电、道路、升旗台、入口大门、围墙、运动场地、停车位、化粪池、门卫室等)、其中,二期室外配套的室外雨污水预留接口或井、室外消防预留接口或井、室外强弱电埋管。全部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3)室内装修、智能化专业(包含校园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含地下室通风)、景观绿化、亮化以专业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后续由发包人组织专业工程招标。
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封路相关的交通部门的施工手续) 及验收交付、水电气开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②资质,并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全部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
3.3.2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等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业绩要求:施工
注: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4.2自2019年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0年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4.4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投标人或者拟派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此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8其他: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 8日至 2021年10月9 日; 4.2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9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 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此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6.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