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九华镇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消防站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九华镇消防站建设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789.53万元(其中含暂估价15.72万元,预留金40万)。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0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九华镇消防站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
(1)
(2)
(3)
(4)
3.4 投标人及拟派
3.4.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4.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4.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6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
3.4.7按照《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8
3.4.9
3.4.10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9月08日至2021年09月22日09:00时; 4.2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09月2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6. 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8.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