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葡萄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葡萄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已由新沂市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备〔2021〕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市领先农业科技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葡萄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 交易中心:建筑面积为1387.22平方米,一层网架结构;冷库地产库:建筑面积3148.4平方米,一层门式钢结构。
2.1.3合同估算价:约782.8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10月,竣工日期: 2022 年1月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的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具体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2)
(3)
3.3 投标人及拟派
(1)自2019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2)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按照苏政发﹝2017﹞151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叁 万元。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5351 开户名:新沂市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新沂市 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新沂市 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五日内由新沂市 财务室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9 月 09 日至2021年 09 月 22 日 9 时30 分 5.2招标文件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
10.2 投标人在参加多个工程投标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行苏建招办[2018]10 号文要求。 10.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
2021年09月09日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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