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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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159,490.7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含随机因子)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 |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0.7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迁移公交站点,管线保护等。”更正为“10.7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无。”
6、本工程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原上传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上传了本工程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原已上传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在有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相关内容与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澄清变更为准。
本澄清变更公告通过惠州市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