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河北崇能公司涉县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6010,招标人为河北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崇能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涉县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利用涉县6个乡镇所辖的24个村,共计约6811户农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每户不小于5kW配置,规划总装机容量约35.42MW,屋顶分类有水泥平面屋顶、瓦顶及部分居民棚院等主要形式。工程采用屋顶敷设光伏板发电,项目所发电量通过“全额上网”模式,结合电网公司线路改造,以220V低压分户多点接入农户电能表前端或380V就近接入村三相主线。
招标范围:6811户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所需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电缆、支架及所有辅材采购及安装;系统接入电网及设备并网调试;光伏系统数据监测管理系统所需计算机、液晶电视、巡检用无人机等采购。项目所需电度计量表计由电网公司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其他:本项目正在履行国家能源集团投资决策审批流程,工程合同签署后,需在项目通过国家能源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后,合同生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总容量5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施工或EPC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或竣工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