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概况
(1)乌图美仁洱源200MWp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园区内,场址距格尔木市约180km,距省道318格芒公路约18km,距乌图美仁乡34km,交通便利。场地平整开阔。场址区地形起伏较小,四周无山丘及建筑物遮挡。场址高程约3000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降水量很少,极端最高气温35.5℃,极端最低气温-26.9℃,多年平均气温为6℃,多年平均风速为3.4m/s,多年极端风速为26.3m/s,多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6天,污秽等级A类d级。
乌图美仁洱源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0MWp,占地面积约为4.043km2,共有64个子方阵,其中平单轴系统子方阵32个,平单轴系统+固定支架子方阵32个。组件安装总数量为645906块,固定支架电池板数量为29784块,平单轴支架电池板数量为616122块,电池板总面积1326536.666m2(平单轴安装组件面积:1265200.316m2,固定安装组件面积:61336.35m2);生产区内设有一条环形道路、3条纵向次干道、1条纵向主干道、8条横向次干道,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前后排组串PHC桩之间距离为5.4米(组件放平阶段清洗车辆通行最小距离为3.4米)。
站内共有水源井一口,位于中控楼北侧。水泵出水量20m3/h。
(2)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格尔木六期100MWp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8#地块,在G109国道以北的荒漠沙地上,距离格尔木市公路距离30公里,距离G109国道约2公里,交通条件便利,运输方便。场区地势平坦开阔,局部有少量沙丘,地面植被稀少,零星分布有少量耐寒植物。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阴雨天气少,日照时间长,年降水量42.6mm,年蒸发量2504.1mm,极端最高气温35.5℃,极端最低气温-36.6℃,多年平均气温为5.3℃,多年平均风速为1.8m/s,多年极端风速为31m/s,多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13.2天,多年平均雷暴日数为2.3天,海拔高程2812m~2940m,污秽等级Ⅲ级。光伏组件子阵南北间距为4.5m~5m,生产区内道路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
子阵区域和升压站各有一口水源井,升压站水源井与子阵区距离约1km,满足组件清洁用水要求。水泵出水量40m3/h。
1.2招标内容
1.2.1 青海海西区域光伏电站:乌图美仁洱源200MWp并网光伏电站和格尔木六期100MWp光伏电站(含格尔木二期5MW及试验区单双轴跟踪系统)组件清洁。
1.2.2清洁方式:主要采用机械化设备清洗+人工辅助清洗。采用机械化+人工清水冲洗时水喷头均匀冲洗和棉布或毛巾擦拭相结合的清洁方式,每次人工清洁水冲洗两遍、擦拭一遍,具体清洁步骤:冲洗→擦拭→冲洗。
注:1.乌图美仁洱源200MWp光伏电站组件清洁,清洗车辆可以进入子阵电池组串之间区域,对组件进行清洗。前后排组串PHC桩之间距离为5.4米(组件放平阶段清洗车辆通行最小距离为3.4米)。
2.格尔木六期100MWp光伏电站组件清洁,清洗车辆无法进入子阵电池组串之间区域,需将清洗车辆停到子阵内道路上,将输水管人工拉入到子阵内进行组件人工冲洗,子阵内道路距离该子阵被清洗组件最远处距离约为150米。人工冲洗平单轴电池组件前,需由招标人将组件方向切至朝东45度(须在上午清洗)或切至朝西45度(须在下午清洗)。
1.2.3本次招标工程量划分为A、B两个标包,投标人必须对两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各标包工程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工程量划分 |
电站名称 |
电站占地面积(km2) |
组件面积(㎡) |
合计组件清洗面积(㎡) |
1 |
A标包 |
乌图美仁洱源200MWp并网光伏电站 |
4.043 |
固定:61336.35 单轴1265200.316 |
1326536.666 |
2 |
B标包 |
格尔木六期100MWp并网光伏电站(含格尔木二期5MW及试验区单双轴跟踪系统) |
1.72 |
平单轴:1016469 |
1041402.744 |
1.3 项目工期及地点
1.3.1项目工期:本项目清洁期限3年,预计工期日期为2021年11月至2024年11月,每年度合同分别签订。每年年底由项目管理单位对清洁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
每年计划清洁12次(原则上每月清洁一次),单个标包每次清洁(工作票发出时间开始计算)光伏组件不超过25天(遇雨雪、沙尘等特殊天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顺延)。每次清洁开工时间按电站管理单位通知执行,每次清洁完后5日内提交竣工报告。
遇风沙和雨雪天气后由电站管理单位做适当清洁调整,具体清洁时间按电站管理单位通知执行。需临时增加清洗次数时,由电站管理单位另行安排。节假日期间在满足组件清洁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可适当进行清洗调整安排。
1.3.2清洁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光伏园区乌图美仁洱源电站;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格尔木六期光伏电站(含格尔木二期5MW及试验区单双轴跟踪系统)。
1.4特别说明
(1)机械:投标人应分类别按规格、尺寸、外观、颜色喷涂等统一配置清洁水运输、清洗擦拭、储水机械设备和其他清洁工器具;除因清洗擦拭机械设备无法进入区域采用人工清洗外,其余区域均须采用机械化设备清洗。
(2)海西区域光伏电站跟踪系统组件清洁用水,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阶段负责维护水源井及设施,发生故障时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费用含在报价中。
1.5资金来源
本清洗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6投标人资格
1.6.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组件清洁或清洁服务的企业。
1.6.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3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7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容量为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组件清洗项目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