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之光两江情境夜游项目(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之光两江情境夜游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审〔2021〕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31.2%、银行贷款68.8%,招标人为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EPC+O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项目主要采用各类灯具安装、灯饰智能控制系统、崖壁投影、游船改造及特色情境演出等进行项目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962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58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演艺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设计、工程施工、游船改造、演艺项目运营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同时满足: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0万元的景观照明工程类(照明、亮化、夜景、灯光等)(不含路灯等单一性功能照明)施工业绩至少1个,以及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承担过设计费不低于200万元的景观照明类(照明、亮化、夜景、灯光、灯饰等)设计业绩至少1个。
(2)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0万元的景观照明类(照明、亮化、夜景、灯光等)(不含路灯等单一性功能照明)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至少1个,其中设计费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 3.1.1 款的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提出疑问,将疑问电子文档传至此邮箱(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