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智能矿山自动化项目机器人研究与应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信息公司新疆能源公司乌东煤矿智能矿山自动化项目机器人研究与应用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是为乌东煤矿井下主运输系统采购3套轨道式皮带巡检机器人系统和井下轮式智能巡检机器人系统2套。乌东煤矿带式输送机、井下水泵房、变电所仍然采用人工巡检方式,现采购机器人巡检代替人工巡检。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主运输轨道式皮带巡检机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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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巡检机器人 |
详见产品规格要求 |
套 |
2 |
含机器人本体及相关附件、安装辅材 |
2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多参数移动巡检仪 |
详见产品规格要求 |
套 |
1 |
含机器人本体及相关附件、安装辅材 |
二 |
井下变电所、中央水泵房轮式机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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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轮式巡检机器人 |
详见产品规格要求 |
套 |
2 |
含机器人本体及相关附件、安装辅材 |
投标人所供设备不限于上述设备,所供设备包含现场设备安装、系统调试以及配合预留接口的数据上传调试等工作,并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机专用工器具(随机配件:电池4块,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巡检机器人2块轮式巡检机器人2块;托绳轮组20套,418上山用;随机专用32件套工具1套)。 |
计划工期:计划合同生效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终验。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30个自然日内到货,合同生效后90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证明。
(4)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验收的矿用巡检机器人供货合同业绩(原厂商或代理商合同均可),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与该合同对应的验收报告扫描件证明。(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含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的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验收报告应包含验收结论、验收时间、签字或盖章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9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1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