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路(丽水西路-白沙四路)给水管道工程监理(第一标段)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 4201A220210317002P 报建名称: 南郊路(丽水西路-白沙四路)给水管道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109071510110657招标项
报建编号: | 4201A220210317002P |
报建名称: | 南郊路(丽水西路-白沙四路)给水管道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109071510110657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郊路(丽水西路-白沙四路)给水管道工程监理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自来水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黄思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 |
工程 施工全过程监理。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26.58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5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09-10 14:00 ~ 2021-09-15 14:00 |
投资总额(万元): | 126.58 | 购领招标文件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 ”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 ”—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三)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 ”,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 ”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 ”)将拒收。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 7 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