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楚星公司2×150MW机组3年(2021年-2024年)主机及公用、辅助系统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2140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楚星公司2×150MW机组3年(2021年-2024年)主机及公用、辅助系统检修维护采购已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 (以下简称楚星公司)由湖北能源集团股份 和新疆双能电力 (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共同组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89团园艺三场,距离双河市约6公里,距离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公里。公司新建有2×150MW超高压、燃煤、直接空冷热电联产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投产运行。
2.2 招标范围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 一、二号机组及公用、辅助系统设备的巡视、检修(A、B级检修除外)、维护、消缺、抢修、治理设备泄漏、试验、保养、保洁等所有检修工作,通过日常的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工作内容如下:包括锅炉系统、汽机系统、化学系统、供水系统设备(原水系统、生活水系统、复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开闭式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除尘输灰系统、除渣系统、电气一次系统、6kv及以下电气二次控制保护系统(不含6kv配电室高压开关的二次保护及控制)、热工控制系统(不含DCS、DEH系统的机柜软硬件)、全厂视频监控系统、标段内暖通(不含空调系统)、供热、电动葫芦等;不包含标段内的输煤系统和脱硫脱硝系统、特殊消防报警设备、建构筑物修缮。(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针对人员配置数量,要求投标人满足项目日常运行检修维护所需配置的最低人员数量为51人。
2.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预计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11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前需承包人主要骨干人员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均为二级以上);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机系统检修维护业绩;
(3)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4)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1年9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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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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