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灞桥区垃圾分拣处理中心项目设计已由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灞发改发【2019】31号、灞发改函【2021】4号、灞发改发【2021】4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17.96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395㎡,均为地上建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土墙工程、新建垃圾分拣车间4170㎡,新建业务楼1000㎡,新建宣教中心1200㎡,新建门房25㎡,完成室外道路及场地、绿化、地面停车场、管线管网、路灯、围墙等室外工程。;
2.2 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资审文件的获取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9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9月1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发布。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远程会议的,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 :8887),请各投标人前往西安市 2楼办理新平台CA锁,及时更新新平台企业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联系。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8887)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灞桥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