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区居民供热热源替代市政管网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文件,宁审批招标核【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
2.2 招标范围:宁晋县城区居民供热热源替代市政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1.5其他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1.2已在“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 1.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提出。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投标文件的递交:2.1电子投标递交 2.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3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2.4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进行电子签到的,或因投标人(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30分开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0-08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