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区居民供热热源替代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文件,宁审批招标核【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2.1本项目:宁晋县城区居民供热热源替代市政管网建设项目。2.2.2项目编号:GCZB20210352.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宁晋县宁晋县城区居民供热热源替代市政管网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2.2.4工程 2.2.7质量标准:合格2.2.8最高限价:22520758.55元(高于或等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其他要求:1. 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已在“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 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提出。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14时30分开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0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08 14: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