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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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二期项目已经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备案(项目代码:2109-410951-04-01-4331147)批准建设, 濮阳市西湖中学:总占地面积为35061.1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2522.1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9829.56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437.88平方米),风雨操场994.2平方米,报告厅1661.51平方米,门卫36.92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40%,绿地率≧40%,项目概算投资1200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总投资金额:约2300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280日历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房建及配套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6、投标人须提交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7、信誉要求: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3.1.8、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截图(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 平台(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5.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2)开具方式:在濮阳市 (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5.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 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