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未央区阳光新城小区外立面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已由汉长安城特区发展策划局以2108-610167-04-01-593273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 ,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提升改造项目涉及阳光新城小区18栋住宅楼,居民889户,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主要对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围墙修复改造、外墙修缮、屋面修缮、楼道整治等内容;
2.2 项目 ;
2.3 项目投资总额:32372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标段
2.6 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
3.2 标段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其他相关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6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 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09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09月19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
6.3 标段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 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 发布。
7.2 申请人须在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8887)办事指南-操作指南,下载《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熟悉新平台不见面开标流程及相关操作。申请人对西安市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存在技术问题或者其他关于新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局。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