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重新招标】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台吉、金沙、二界沟项目
2.2 工期:(1)于合同签订后20天内需达到上级公司过程检查阶段条件,文件收集齐全、分类准确、信息著录完毕、卷内目录打印,文件不扫描、不装订; (2)每次检查或指导,依据所提问题,20天内整改完毕、形成整改回复并达到下一次验收条件。 其他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于合同签订后与二界沟、台吉、金沙项目档案同步开工,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委托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二界沟、台吉、金沙项目档案、文书档案、商务档案、科技档案及实物档案数字化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1) 近三年(2018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具有两个及以上风电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经验(附业绩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至少在1个风电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投入本项目的常驻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须取得档案培训相关证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具备风电项目档案正确分类、整理、归档工作能力。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 投标人需拥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及软件。(须提供清单及照片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22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