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金融中心外环4号楼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4号楼供配电工程施工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招标编号:21-GC-1401(JRDWH-GK-ZB-045) 2.2项目 供配电工程投资概算约1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龙湖变电站、诚信变电站出线板位至【4】号楼开闭所的线缆、管线敷设,开闭所(含设备采购安装)至【4】号楼新建公共专用配电室、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之间所有的工作内容(甲供设备及由市政单位施工的内容除外),以及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桥架、母线的采购安装,开闭所及高低压配电室内的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电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用电手续的办理、地方关系协调、外网电缆路径通道协调、安装、接火、与电力部门的协调、方案优化、验收、送电手续办理和移交等全部工作。 2.6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出开工令起120日历天。 (注: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常态,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项费用,本合同价已综合包含由于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发包人对此不再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总包单位整体工程取得“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8质保期:自本栋楼(【4】号楼)正式送电完成且整体竣工备案之日起,承包人承担24个月的有责任质量保证。 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要求的,以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供配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并提供承诺书。 3.4技术负责
3.5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0年06月至今(不少于连续6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或养老保险)。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单项供配电工程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6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单项供配电工程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须有一项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3.6.3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3.7财务状况:①投标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提供2020年01月以来连续12个月的完税证明。 3.8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单位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类似项目: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包括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包括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包括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公共交通建筑(包括高铁站、地铁、机场等)或城市综合体项目(含写字楼、商业、酒店、住宅)的建筑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郑州市 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办理:北京CA: //"> //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时00分 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 网站(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郑州市 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