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液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液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装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热电中心作为脱硫脱硝使用,因使用的液氨有严格的质量指标,必须达到GB/T536-2017中合格品要求。因招标人使用液氨量较大,且存储条件有限,投标人须保质保量按期供货。
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液氨/99.00% GB/T 536-2017合格品 |
约1380吨 |
交货期为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计划到货:2021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煤制油厂。 |
热电中心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液氨(或第2类3项有毒气体、第8类腐蚀品)。
(3)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并提供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500吨的液氨供货合同业绩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良好评价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装置产能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良好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3 14: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1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