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区域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区域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侧,西南距泉州市区约55km,处于泉港国家级石化工业区热负荷中心。一期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机组,于2006年4月投产,二期扩建2台67万千瓦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4月投产。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福建公司泉州电厂生产区域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供货数量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电梯\LEHY-Ⅲ\1000kg\15.3m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电厂仓库指定点 |
含拆卸及安装 |
2 |
电梯\LEHY-Ⅲ\1600kg\69.3m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电厂仓库指定点 |
含拆卸及安装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2.5m/s)及以上等级证书。
(3)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电梯供货合同或电梯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