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安装工程(新戊二醇工段)电仪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C-LWZB-2021-120)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扩建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安装工程(新戊二醇工段)电仪工程项目(招标编号:FCC-LWZB-2021-120)建设资金已落实,扩建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安装工程(新戊二醇工段)电仪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工程 3.1.2工程 3.1.3工程范围:包含招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甲方补充通知单、新戊二醇工段范围内及相关配套所有电仪安装工作量。 3.1.4工期:120日历天。 3.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2招标内容 新戊二醇工段电仪施工。 4.1 投标人应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成为我公司合格分包商。 4.2 具备劳务分包及以上作业资质; 4.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1.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 ( 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1.2 (1、购买文件“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2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2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经开区岳阳大道279号四化大厦14楼费用控制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 7.3开标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2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和标段(包)名称,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4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