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新型聚丙烯Ziegler-Natta催化剂制备和工业化应用研究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6154,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洗选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依托科技创新项目“新型聚丙烯Ziegler-Natta催化剂中试关键技术研究”、“新型聚丙烯Ziegler-Natta催化剂的制备和工业化应用研究项目反应釜温度控制和酸性尾气处理技术开发及应用”及政府专项经费配套内容,设计规模为40吨/年,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及精制、醇合物制备、催化剂制备及包装、精馏、废气处理和配套公用工程等6个单元。其中,生产水、生活水、循环水、脱盐水、低压蒸汽、低低压蒸汽、氮气、仪表空气、压缩空气、采暖热水等均依托宁夏煤业烯烃二分公司厂内原有公用工程供给。新建冷冻机组为装置提供冷量,新建变配电室一座,控制室和机柜间依托原有空压氮气站操作室及机柜间。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宁夏煤业新型聚丙烯Ziegler-Natta催化剂制备和工业化应用研究项目EPC。工作内容包括:以批复的基础设计为基础,完成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单机试车等工作;配合完成系统吹扫清洗气密、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提供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试改造至性能测试合格过程中技术服务、培训及相关配合工作等),完成“三查四定”工作和问题整改;全过程参与性能考核及验收等工作,达到性能考核目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详细设计。
工程设计按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以及发包人相关工程规定,详细设计(含与原厂区接驳等)及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的编制。
1)提供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对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方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专题研究报告。2)配合发包人完成环境、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专项的行政审批、报备及专项验收工作。3)联系第三方开展HAZOP、SIL等审查,提供专项审查报告(HAZOP、SIL等审查费用包含在EPC总费用中)。4)参与并指导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5)参与发包人组织的装置运行等方案研讨会,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和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并提交专题研究报告。
(2)工程物资采购。
1)中标人采购设备和材料时,原则上参照发包人提供《催化剂中试项目分供应商短名单》内选择供货商。 2)中标人承担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塔内件、填料等)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储存、保管、检验、技术服务、配合第三方检测及质保期内的性能保证。3)中标人应建立材料库房,建立材料控制体系,对材料、设备开展入库、检验、储存、保管、发放管理。4)所有采购文件、设备随机资料、开箱验收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应按照要求提交发包人。5)随合同采购的随机、安装试车备件单独建立台账,在装置竣工后,按照要求进行移交。6)提供主要设备两年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3)工程施工。
1)完成施工蓝图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混凝土破除、强夯(如有则包括检测)、桩基(如有则含破桩头和桩基检测)、地基检测、结构、建筑、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消防设施、环保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安装调试、除锈防腐、防火、绝热、设备管道压力试验、塔内件安装和填料装填、单机试车等工程施工,负责与生产区域隔离、施工区域内的临水、临电等临时设施搭设、文明施工(包括垃圾清运)、冬季施工措施,配合招标人完成系统吹扫、气密、系统联动试车等工作。2)配合发包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项目验收等开、竣工手续。3)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4)由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中标人需为检测提供配合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必要的电源、水源、照明、构件吊运和支撑、现场架设(含脚手架搭拆)、打磨、检测场地(预制场地)车辆的进出、临时通道、配合安全警戒等检测所需服务。5)设备及管道的标识制作、安装。6)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检验及验收、联动试车、负荷试车、性能考核等所有工作,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7)配合发包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水土保持、防雷、工程质量评定、档案、审计等专项验收及规划验线等工作。8)按照发包人规定完成交工资料编制、验收及归档。
2.2其他:2.2.1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烯烃二分公司空压站西侧空地)。
2.2.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日历天内(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单位均)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EPC总承包的已中交或投产1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工程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或投产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在册员工(投标人提供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扫描件,时间要求为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须在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成员单位、内部分工及责任义务。上文“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中的“投标人”指单独投标的单位或不同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对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上文“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另有说明外,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单位具备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2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