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不见面开标)
标段编号: YXS2021080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宜发改投资许(2021)9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兴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5784.95平方米,其主要建设内容为5号楼(建筑面积为4720.7平方米)、4号楼一层与四层装修改造(建筑面积1064.25平方米)等。
2.3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等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5日
2.5合同估算价: 约2600万元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2.8其他: /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3.2.1拟派
3.2.2拟派
3.2.3拟派
3.2.4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及拟派
3.4.1自2019年9月2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3.4.2自2020年9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3.4.3自2021年6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16年9月28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7日; 4.2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1 年09月28日08时4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中心网左侧“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信用标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7.2投标人年度综合信用分按宜招管发【2021】8号文公布为准,不在名单中或新核定(重新核定)建筑类主营资质的企业按宜招管发【2021】7号文规定计算得分。其信用分对应“综合得分(建筑主营)中的房建总承包 8. 其他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 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