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美丽农村路创建工程(二标)HA-MLNCL-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美丽农村路创建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淮安区“美丽农村路”创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淮交发(2021)12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 为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HA-MLNCL-SG2标段,招标内容为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内容参见工程量清单。
2.2投资规模:HA-MLNCL-SG2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397.7万元。
2.3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6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3.1.2业绩条件:
企业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
3.1.3其它条件: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②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信用等级现阶段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8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④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CC 级及以上(注: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在具有信用等级页面加盖投标人章);
3.1.4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任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④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6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4时00分-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开标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 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淮安市淮安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使用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中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供给招标人和监理人审查。
2021年 9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