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
H-2021-065(皖E2-16-2021-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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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和县城东安置区三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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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和发改行审[2019]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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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2019-340523-47-01-009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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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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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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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兴满招投标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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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其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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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安装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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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本项目为和县城东安置区三期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位于和县境内,主要内容为:24部客梯、3部餐梯供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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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在签订合同、接到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在安装人员进场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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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质保期 |
所有货物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其中三大主要部件(控制柜、门机、曳引机)的质保期至少为5年(自项目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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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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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543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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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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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制造资质(若更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及许可参数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要求);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信息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
(2)投标人和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必须从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 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