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机组主设备及公用系统维护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确保我厂汽机、锅炉(含脱硝)、电气、热控、视频监控、厂内公用设施等系统设备安全运行,因此将检修部系统所辖分工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影响小、技术含量低、劳动强度大的外围区域设备的维护消缺工作,以承包形式划出对外招标。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采购范围为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9F、9E机组除燃机本体、DCS控制系统、继电保护设备、CEMS系统、化学仪表、起重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溴化锂制冷机之外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含且不限于电焊、起重、高空管道保洁、空调暖通、照明维护等工作,服务人员不少于42人,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3.2.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影印件。
3.2.3 投标人若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累计三年及以上(累计三年指同一火电厂服务期累计三年及以上或不同火电厂服务期累计三年及以上)300兆瓦等级及以上的火电机组设备维护业绩合同;投标人若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累计三年及以上(累计三年指同一燃机电厂服务期累计三年及以上或不同燃机电厂服务期累计三年及以上)300兆瓦等级及以上的燃机电厂机组设备维护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4 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至少具有2台300兆瓦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检修或维护的业绩,并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影印件。(业绩合同影印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证书须体现名称及证书类型,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发布以地方政府发布的安全证书为准。)
3.2.5 本项目主体工程不得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
3.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 18日9时 起至2021年9月24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