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低热水泥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低热水泥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枢纽工程概况
枕头坝水电站为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调整规划的第十九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本工程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基本完成建设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一级为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为73197km²,多年平均径流1360m³/s。
本电站为二等工程,工程规模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如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为2级建筑物,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安全级别为Ⅱ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由左岸非溢流坝段、河床厂房坝段、泄洪闸坝段以及右岸非溢流坝段组成。电站初拟正常蓄水位为592m,相应库容0.112亿m³,最大坝高54m,电站装机容量326MW,多年平均发电量15.20亿kW•h,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下游生态用水。工程计划2025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本工程上游距离枕头坝一级4.1km、沙坪一级水电站约10km、深溪沟电站29km、汉源89km、雅安245km、成都384km;下游距离金口河区0.6km、峨边40km、乐山130km、成都256km。工程区左岸有成昆铁路经过,附近分布有乌斯河火车站。另外还有G245国道从左岸坝肩及库区通过,交通条件优越。
(2)沙坪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 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区约 7km,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的 22 个梯级水电站中的第 20 级沙坪梯级水电站的第一级,上接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约10km,下邻沙坪二级水电站。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 176km 和 60km,交通里程分别约 237.5km 和 111.5km。现有 G245 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沙坪一级水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总库容 2123 万 m 3 ;正常蓄水位 577.00m,相应库容为 1867 万 m³;调节库容为 491 万m³ ,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 360MW,与双江口、瀑布沟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19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16.35 亿 kWh。供电范围为四川电网。工程计划2025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7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低热水泥为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施工需用低热水泥,总量约18万吨。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机组全部投产发电之后12个月。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低热水泥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各标段需求情况详见下表《低热水泥需求一览表》。
低热水泥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规格 |
包装形式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
主要供应范围为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 |
||||
1 |
P·LH42.5 |
散装 |
吨 |
95000 |
枕头坝二级工地现场 |
|
2 |
P·LH42.5 |
袋装 |
吨 |
5000 |
枕头坝二级物资仓库或工地现场 |
|
3 |
P·LH42.5 |
散装 |
吨 |
75000 |
沙坪一级工地现场 |
|
4 |
P·LH42.5 |
袋装 |
吨 |
5000 |
沙坪一级物资仓库或工地现场 |
|
注:
(1)上表“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交货地点一: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现场物资仓库或工地(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大坝轴线15km(含)范围内交货视为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二: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现场物资仓库或工地(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大坝轴线15km(含)范围内交货视为交货地点)。15km范围以外交货按双方确认的超出范围实际运距进行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且年产低热水泥30万吨及以上产能,(提供生产能力证明,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至2020年度经由国家税务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且2019年度或2020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低热水泥供应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证明(或到货验收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结算证明(或到货验收证明)的累计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要求同上。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本项目货物运输允许分包:投标人若进行分包,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般纳税人备案登记或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不进行分包,须提供自身道路运输许可证。
(2)提供本次投标产品2021年1月以来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具有CMA认证)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包含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
(3)投标人所提供的低热水泥不得存在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等),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内“大渡河枕二、沙一水电站低热水泥采购关于投标产品专利权的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内“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低热水泥,只能委托一个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一个代理商对本标采购的低热水泥,只能唯一代理一个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