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碰撞隐患治理项目TZQL-FZJL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碰撞隐患治理项目已由列入2021年区本级政府投资新建项目以通财建【2021】8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及南通市交通主管部门积极响应《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陆续发布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关于印发南通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综交安专委〔2021〕1号),通州区交通主管部门据此开展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碰撞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本次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碰撞隐患治理项目共涉及通州区境内通扬线、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等22条航道,涉及航道桥梁214座。隐患治理主要分为主动防撞设施和被动防撞设施。其中:主动防撞包含助航设施、警示标志等。被动防撞包含约75座独立式防撞设施(钢管桩)、约13座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建安费约6500万元。
项目施工计划划分4个标段(以最终实际划分为准),其中主动防撞与独立式防撞设施(钢管桩)按河道划分两个施工标段先期实施,钢覆复合材料防撞设施的安装施工计划按河道划分两个标段。
2.1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ZQL-FZJL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碰撞隐患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各施工节点环节配合业主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配合业主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资料的准备、整理、提交工作。
2.2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为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其中钢覆复合材料部分的施工工期另行通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交输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桥梁防撞设施施工监理项目或助航设施施工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港口或航道专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在一项已完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桥梁防撞设施施工监理项目或助航设施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组长(含副职)。
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投标人(或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至少包含近三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本单位劳动合同。
(5)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 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