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标段预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规模:4×165MW和2×330MW
2.3 建设工期: 2021年10月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范围:本项目仅1个标段,本标段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筑、安装施工项目。项目工作范围设备、管道、材料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及热控专业的所有设备及附件);蒸发器及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防腐、保温等;设备单体单机试转及总体调试配合、验收移交及部分土建施工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火电厂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或者2项火电厂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50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0日09:00时起至2021年9月29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