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监理及监造(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QYGS-FW-GKZB-21-0260
2.2 招标项目名称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监理及监造(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法规规范要求,对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全部子项施工活动及施工管理实施监理,对一套数控吊车及挡雨仓房、一套原有数控吊车及挡雨仓房转场和改造、一套数控双梁吊车、一套废物桶γ无损检测设备和一套α无损检测设备实施监理(造)。并配合项目消防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财务决算审计、档案验收等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过程和设备制造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方案、安全费用、应急和其他安全等相关项)、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数控吊车和废物桶无损检测设备等重要设备制造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及现场组织协调;协助委托人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文件;工程保修期监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其他工作。施工监理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4 招标范围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监理及监造
2.5 项目实施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飞凤山处置场项目现场,以及数控吊车及挡雨仓房、数控双梁吊车、废物桶Y无损检测 和α无损检测设备等重要设备制造地等。
2.6 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或项目完成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以时间长者为准;
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2日 09时00分—2021年09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