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湘祁水电站过鱼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祁阳县
2.2 概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办秘字【2020】10号《关于请研究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函》中主要问题清单,以及永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提供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清单相关举措的函》,湘祁水电站目前已完成过鱼设施改造项目的可研设计工作。
2.3 服务周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并按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收口工作。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招标人现场需要,并按时提交至招标人。其他专题报告应根据项目进度,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及备案、审批工作。
2.4 招标范围:1. 按照现行的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以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研报告为基础,负责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招标技术条款、洪水影响评价、通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安全预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服务任务等全过程服务,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审计的全面要求。
2.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专家开展所有报告的审查,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或者审批流程(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3. 经过审核后,编制完成上述所有报告各3份,应随书面文件及时提供以上所有报告的可编辑电子版本(Word、Excel、)各1套以及PDF版各1套(涉密资料除外)。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汇总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资质。
3.2.2 业绩要求:近五年(从2016年1月1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中型水库枢纽或过鱼设施设计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2日8:30起至2021年9月2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