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技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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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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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军粮城公司通勤班车服务 |
2022年-2024年通勤班车服务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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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军粮城公司物业保洁服务 |
2022年全厂物业保洁服务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军粮城公司通勤班车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且在有限期内的省内、省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
8.投标人近三 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日),每年必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大客班车不少于4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业绩(若与同一客户连续签署N年合同业绩,且期限包含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则视为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每满1年算1个业绩),每年每项合同金额达到40万元,并逐年提供所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及上述要求、签字盖章页等);且投标人三年内所有用户《乘车人满意度调查表》(加盖用户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被调查人员姓名手签、除“说明理由”字段内容可空白外其他字段内容不得空白、彩色扫描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投标文件-七 资信能力证明资料-(五) 业主反馈情况乘车人满意度调查表)综合评价总分均不低于68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天津军粮城公司物业保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卫生保洁服务业绩,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要求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23 09:00到2021-09-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23 09:00到2021-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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