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和镇区市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三和镇区市场改造工程已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2109-320657-89-01-532103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877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注: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三和镇区市场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
(1)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3.3 投标人及拟派
□ □投标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09 月24 日至2021 年 10 月 12 日;
4.2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 10月 12 日 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