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 (容城段) 景观工程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 (容城段) 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容城县改革 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容改发投资字 〔2021〕 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容城城市发展集团 ,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申请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 招标人为 容城城市发展集团 ,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睿智工程管理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启动区至高铁站重点干路沿线 (容城段) 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雄安高铁站至启动区主干路范围内总长度约28.50公里道路两侧景观进行提升, 绿 化面积约111.68公顷 。项目包括海岳大街 (EA1) 、海岳大街 (EA1) 东延、启雄连接线 、燕赵大街 (NA8以东段 ) EA2、崇文路 (启动区NA8路) 、 白洋淀路 (启动区NA10路) 共6个路段。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园建工程、照明工程、浇灌工程, 驿站工程等。
2.4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 包括海岳大街 (EA1) 、海岳大街 (EA1) 东延共2个路段;二标段: 包括启雄连接线 、燕赵大街 (NA8以东段) EA2、崇文路 (启动区NA8路) 、 白洋淀路 (启动区NA10路)共4个路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含全部工程的详细勘察以及汇总 、上报和协调等施工配合服务; 初步设计 (含初步设计 概算) 、施工图设计 、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参与竣工验收等施工配合服务。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并提交成果文件;
(2) 施工配合服务: 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
1) 勘察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 2)设计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 具备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年 (2018年1月1日至今) 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大于2亿元或设计面积大于40万平方米 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 (或包含前述设计内容的其他合同业绩, 且风景园林工程部分投资额须大于2亿元或设计面 积大于40万平方米)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担任
(4) 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含) 以上职称, 须提供近六个月 (2021年3月-8月)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5)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含) 以上职称, 须提供近六个月 (2021年3月-8月)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6)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 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 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 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 罚款等行政处 罚, 达到 3 次或累计罚款 1000000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或者因串通投标 、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 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7)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 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
p.近一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因串通投标 、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 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以 “信用中国”网站 ( )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 (以 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 接受社会监督 。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 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 、 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 “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8)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 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 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协调工作。本
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 联合体牵头人应委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的设计 负责人担任。
(5) 联合体各方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6) 联合体中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10)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1-09-26 09:00:00 至 2021-09-30 17:00:00 (北京时间, 下同) , 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 应先在 “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 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 2021-10-18 10:00:00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再登录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 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 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 应先在 “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现场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 投标人需远程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 线下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和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准时到现场参加 开标 。 同时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交易平台”中 “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 【电子标环境检测】 按钮对 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及电子版一份 (优盘形式)密封递交至线下开标地点。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
地
联系
电 话: 0312-5611568 电子邮件: /
网址 (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睿智工程管理 地
联系
电 话: 18830261606 电子邮件: 380288556@qq.com
网址 (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 支持docx (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和pdf两种格式导入, 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0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 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1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工具7.8.2014.2640版本 (随时更新) 制作, 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 。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 行转换, 等待时间较长, 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 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