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生产调控室及机房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沙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按照集团公司 “省为实体”发展战略和 “集中监控,区域维检,厂站安保”的建设原则,于 2016 年建成投运,是国家 电投首批 18 个生产运营中心之一。
涟源龙山风电场生产调度室位于二楼,面积约为 75m2,是五凌电力新能源 涟源龙山风电场维检中心的核心,承担着区域维检的正常运行调度工作,也是 涟源龙山风电场维检中心对外的重要展示窗口;同时也将成为五凌电力新能源 的亮点和样板工程。
机房位于二楼,机房面积约为 25 m2,是五凌电力新能源涟源龙山风电场维检中心信息化建设的关键节点,它保证着五凌电力新能源涟源龙山风电场维 检中心的正常信息化工作,同时对于提高五凌电力新能源涟源龙山风电场维检 中心的信息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机房建成后需要满足 5~8 年内的可靠性和先 进性,并具备在更长生命周期内的可扩容性。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生产调度室设计、装修、建设及配套设备设施采购;
(2) 二楼机房建设;
(3) 一楼入口门厅大屏建设;
(4) 二楼会议室建设。
2.3 计划工期
2.3.1 签订合同后 45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且调试完毕,现场装修完成,达到 项目整体交付标准并验收。
2.4 项目质保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12 个月(自验收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质保由中标 方负责;另主要设备需制造厂商提供对应的原厂设备质保,详见如下:
序号 |
设备 |
原厂质保期 (自验收之日起计算不低于) |
备注 |
1 |
LED 大屏(二楼生产调 度室、一楼入口门厅) |
一年 |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 渃函 |
2 |
模块化机房设备(二楼 机房) |
一年 |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 渃函 |
3 |
音视频分布式系统 |
两年 |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 渃函 |
4 |
音频扩声系统 |
三年 |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 渃函 |
5 |
视频会议终端及会议摄 像机 |
一年 |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 渃函 |
6 |
视频监控设备 |
两年 |
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 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 渃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注册资金在 300 万以上。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 ISO/IEC 20000-1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3.2.2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提供 LED 大屏(二楼生产调度室、一楼入口门厅)的制造商原厂授权 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渃函。(加 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提供模块化机房设备(二楼机房)的制造商原厂授权证明材料及针对 本项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渃函。(加盖制造商公章或 投标专用章);
(3)提供音视频分布式系统的制造商原厂授权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设备 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渃函。(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4)提供音频扩声系统的制造商原厂授权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设备制造 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承渃函。(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5)本次建设的视频会议终端及会议摄像机需无缝对接至五凌电力总部视 频会议系统,由五凌电力总部视频会议系统厂商提供无缝对接证明,并承诺原 厂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6)本次建设的视频监控设备需无缝对接至五凌电力新能源视频软件,由 五凌电力新能源视频软件厂商提供无缝对接证明,并承诺原厂工程师提供技术 支持(加盖制造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文件,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 2 个及以上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不低于 50 万元(必须提供合同文 本扫描件及用户评价,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 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 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项目经理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 5 年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 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 3 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安全、质量事故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 设计、建设质量。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 【《人民法院公告网》 、《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