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1中国联通数科云事业部呼和基地DC1PC1机房楼西半栋配套机电系统工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2021中国联通数科云事业部呼和基地DC1PC1机房楼西半栋配套机电系统工程的建筑主体是DC1数据机房楼及PC1动力楼。工程施工区域是DC1楼1-9轴与A-J轴1-4层(下文简称为西半栋,下文非特殊需要不再强调西半栋范围)所有区域和东半栋一层网络机房,及PC1相关区域。工程实施内容为公共区域工程、IT模块工程等;投标人同时需配合其他单位进行与本工程相关的一体化电源工程、柴油发电机工程、网络工程等工程的实施。
公共区域工程是指DC1西半栋(一至四层)和东半栋一层网络机房除了IT模块、一体化电源以外的工程内容,及PC1的相关工程内容。IT模块工程指以机柜、冷却单元、列头柜等功能机柜为基本单位,包含网络、布线、监控、消防等功能在内的独立的运行单元,仅实施西半栋三、四层和东半栋一层网络机房。
本期工程建成后可提供IT机架1164架,其中6kW机架952架,8kW机架212架。
1.2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工艺配套工程、(2)机房空调工程、(3)机房电气工程、(4)配套电源工程、(5)给排水工程、(6)动环监控工程、(7)智能化工程,(8)使得DC1机房楼和PC1动力楼相关机房具备运营条件,并形成生产力的其他相关建设内容。具体内容及其他部分以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图纸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6976.82万元(不含税)。
★1.3施工工期要求:自开工报告获得发包人批复同意后10个自然日内开工,在100个自然日内完成4-1、4-2、3-2机房及配套空调设备间的工程量100%,在1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程量100%。最终工期以投标方投标时的承诺工期为准。
★1.4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5技术标准: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6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至少两年为保修期,最终保修期以投标方投标时的承诺保修期为准。
1.7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中国联通呼和浩特云数据中心。
1.8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部分设备由甲方提供)。
1.9工程量: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976.8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至少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一项资质(住建部颁发):
a.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1:需提供上述资质原件扫描件;
注2:符合上述要求,已按住建部建市[2020]94号要求换证的或未换证但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本项目均视为有效资质证书。
2.3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3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2018年至2020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如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导致无法提供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对于提供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要求至少有其中1年未亏损;(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份已完工的同类项目(泛指: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安装工程)项目建设范畴)的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单个订单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框架合同下单个订单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下有效订单数量计算;业绩时间按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提供能够证明整体工程完成的验收证书扫描件。
(3)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承担过至少1个数据中心施工或集成项目业绩;该项目属于数据中心机房工程(安装工程)项目建设范畴,且符合以下条件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单个订单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3)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时未担任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中标后该项目经理不在除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专职安全员:须配备至少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上述(1)(4)需提供所涉及的人员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在投标单位202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上述(3)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2)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1)需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框架合同下单个订单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下有效订单数量计算;业绩时间按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提供能够证明整体工程完成的验收证书扫描件。
3)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4)提供项目经理项目经验证明文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验收证书,二者须同时具备,且合同和验收证书须同时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与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无效)。
2.6信誉要求:
(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3)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为夫妻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8)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9)投标人应承诺不提供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
(10)其他针对黑名单供应商的要求,遵照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相关制度及管理规定执行。
2.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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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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